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发布相关通知。
通知明确,根据相关要求支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总体按 9:1 的原则实行央地共担,东部、中部、西部地区中央承担比例分别为 85%、90%、95%,各省级财政按比例安排配套资金。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发布相关通知。
通知明确,根据相关要求支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总体按 9:1 的原则实行央地共担,东部、中部、西部地区中央承担比例分别为 85%、90%、95%,各省级财政按比例安排配套资金。
2024-08-28
2024-08-28
2024-08-28
2024-08-28
2024-08-28
2024-08-28
2024-08-28
2024-08-28
2024-08-28
2024-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