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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眼”被曝“同店不同价”,记者实测:真相了?!

时间:2024-08-28 22:17:54来源:ITBEAR编辑:瑞雪

【ITBEAR】8月28日消息,近期,有消费者向《中国消费者报》3•15消费者之声全媒体互动平台反映,在使用猫眼平台购物时遇到了“同店不同账号不同价”的现象,引发了广泛关注。为了深入调查这一情况,记者展开了详细的实地探访。

在8月21日的调查中,记者使用两部手机分别登录两个不同的猫眼账号(简称账户A和账户B),在猫眼平台的KTV品类中选择了唱吧麦颂KTV(宝隆大厦店)。调查结果显示,账户A中“阳光场下午茶套餐”的价格为38元,而账户B中的特惠价为35元;同样,“阳光场3小时纯唱”在账户A中为58元,账户B中则为55元。此外,在橘鸟 Orange Bird(丰台店)和清香逸居小酒馆等店铺中,记者也发现了类似的价格差异,账户A的价格总是比账户B高出3元。在亲子游乐品类中,熊猫来了探险成长学院(玉泉营店)的儿童票在两个账户中也存在3元的差价。在运动健身品类,中田健身工作室(富丰桥店)的单人体验课在两个账户中的售价分别为16元和11元,差价达到5元。记者还注意到,在按摩足疗、洗浴汗蒸和团购密室等领域的店铺中,同样存在3元或5元的差价。

针对这一价格差异现象,猫眼娱乐的相关工作人员在8月23日向记者回应称,账户B在支付时使用了3元的优惠券,而优惠券属于用户的个人资产,不同用户所持有的优惠券会有差异。然而,对于为何一个账户有优惠券而另一个账户没有,猫眼方面未给出进一步解释。据ITBEAR了解,猫眼APP的关联企业为北京猫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5年11月,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

对于猫眼平台这种“同店不同账号不同价”的现象,北京理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久成在8月26日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同等消费者”在同一个平台同时选择相同的商品或服务,但页面对不同消费者显示的价格不同,且商家未明确告知价格差异的原因,那么商家的行为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同时可能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王久成进一步指出,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的发展,网络服务平台可能根据用户的个人化数据调整价格,导致不同用户看到的价格不一致。他建议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网络平台与相关企业的监管和执法力度,确保其定价和服务规则的透明度,并严肃查处以新技术、新手段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同时,他也提醒消费者应提高对价格变化的关注,善于比较不同平台及商家的价格和服务,遇到价格不一致或其他不公平待遇时,应及时取证并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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