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与国务院办公厅近期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标志着中国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方面迈出了系统性部署的重要一步。
意见指出,至2025年,我国将初步建立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制度规则,显著提升资源供给的规模和质量,不断丰富数据产品和服务。重点行业和地区的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将取得显著成效,并培育一批数据要素型企业,公共数据资源的要素作用开始显现。
至2030年,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制度规则将更加成熟,资源开发利用体系全面建成。数据流通使用将更加合规高效,公共数据在赋能实体经济、扩大消费需求、拓展投资空间、提升治理能力等方面的要素作用将得到充分发挥。
意见围绕四大方面进行了详细部署:一是深化数据要素配置改革,扩大公共数据资源供给;二是加强资源管理,规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三是鼓励应用创新,推动数据产业健康发展;四是统筹发展和安全,营造开发利用的良好环境。
为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意见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包括统筹推进政务数据共享、有序推动公共数据开放、鼓励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等。同时,意见还强调了加强资源管理制度建设、完善运营监督、建立健全价格形成机制等,以维护公共利益。
在鼓励应用创新方面,意见提出丰富数据应用场景、推动区域数据协作、加强数据服务能力建设以及繁荣数据产业发展生态等举措。这将有助于促进数据产业的健康发展,并推动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的形成。
为确保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顺利进行,意见还提出了加大创新激励、鼓励先行先试、强化组织实施等保障措施。这将为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支持。
意见的实施将有助于充分释放公共数据要素的潜能,推动高质量发展,并为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提供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