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应急管理部获悉,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抢险救灾物资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强化应急物资基层基础,加强各级应急物资储备库(点),特别是重点地区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储备库(点)建设。到2025年底,力争实现全国县级储备库(点)覆盖率达到100%,2030年前,力争实现多灾易灾地区乡镇级储备库(点)全覆盖。
同时,要求各地加强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应用,各地根据灾害风险形势,动态评估本行政区域风险,中风险及以上地区应储备能够满足本行政区域启动二级应急响应所需物资,并留有一定冗余;中风险以下地区结合本地区实际,可视情调减启动二级应急响应所需物资或按较低响应等级储备。
《指导意见》还明确物资运抵时效,接到调拨指令后,除边远地区、道路中断等特殊情况外,应确保首批应急物资县级6小时内、市级8小时内、省级10小时内运抵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