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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喊话货车司机公开记录仪“自证清白” 求证:涉事车辆不符合当地安装标准

时间:2024-11-13 21:13:46来源:封面新闻编辑:瑞雪

记者 杨博

近日,网传“劳斯莱斯与大货车碰撞”持续引发网民“围观”,不少网友质疑整个事件为“剧本”,希望双方能公开行车记录仪来“自证清白”。对此,记者就此细节进行了求证。

疑问一:

网传涉事货车有记录仪吗?

记者查询发现,近日持续遭遇“剧本”“摆拍”质疑声中,其中有一个细节有不少网民追问涉事货车是否有行车记录仪。

对此,当事人货车司机老李在网络平台直播做出过回应。

在老李接受媒体采访的一场直播中,记者提问“当时车祸的时候,车上有行车记录仪吗?”,老李回答:“没有。”记者再次确认:“没有行车记录仪。”老李点头。对此,不少网友称货车必须安装卫星定位汽车行车记录仪,并质疑涉事货车不符合相关规定。

当天下午,记者就此再次私信了当事人货车司机老李社交媒体账号了解相关情况,但截至发稿对方暂未回复。

疑问二:

涉事货车是否必须强制安装监控或记录仪?

记者查阅到,《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条明确规定,下列机动车应当安装、使用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标准的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并保持完好、有效运行:(一)在本省注册登记的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建设施工单位散装物料车、校车、教练车、从事道路营运的载客汽车;(二)不在本省注册登记但在本省作业的建设施工单位散装物料车。机动车所有人或者驾驶人可以自行选择购买、安装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标准的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

当地条例

记者注意到,行业标准《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类型划分》中规定,道路货物运输车辆可分成重型、中型、轻型和微型。从微型到重型,主要区别是车辆本身最大设计总重量(GVW)的不同。其中,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kg载货汽车为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大于等于4500kg且小于12000kg载货汽车为中型载货汽车。

事发视频截图显示,涉事货车总质量为11190千克。

根据事发视频截图显示,涉事货车车门上喷绘的核定总质量为11190kg,如果按照以上官方标准,李先生的这辆货车不符合重型载货汽车标准,也可以不安装行车记录仪。而该车是否安装了行车记录仪或者监控,这个或许只有李先生本人最清楚,对于广大网民的追问,或期待当地执法部门介入了解。

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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