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携手中央组织部及财政部,于近日联合发布了《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该办法详细阐述了弹性退休的具体操作流程,以及基本养老金的领取规定,标志着我国退休制度迈入新阶段。
根据规划,自2025年起,我国将采取渐进方式,用15年时间将男性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由60周岁调整至63周岁,女性职工则根据原本50周岁或55周岁的退休年龄,分别延后至55周岁和58周岁。此举旨在适应人口老龄化趋势,保障劳动力市场稳定。
新出台的《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明确指出,自2025年始,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后,有权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提前退休的时间上限为3年,且不得低于原法定退休年龄,即女性50周岁、55周岁,男性60周岁。选择提前退休的职工,需提前至少3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所在单位。
同时,办法也允许职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与单位协商一致后选择弹性延迟退休。延迟时间同样不超过3年,且双方需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确定延迟退休的具体时间。在弹性延迟退休期间,如双方协商一致,可随时终止延迟,按正常流程办理退休手续。
伴随决定的公布,全国各地及相关部门已迅速行动,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措施。这些措施包括促进就业、完善养老托育服务、加强大龄失业人员保障等,同时调整与年龄相关的职业资格认证,为延迟退休改革的顺利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强调,下一步将深入贯彻决定精神,确保弹性退休制度的有效实施。该制度将充分尊重职工的自主选择权,体现弹性原则,切实维护职工权益,进一步促进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与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