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期一起备受瞩目的证券市场中,文峰股份与四名投资者之间的诉讼案有了新进展。该案涉及徐翔和徐长江被指控操纵证券市场,而文峰股份被要求承担连带责任。
据悉,该案始于投资者指控徐翔和徐长江通过操纵市场手段,导致他们蒙受经济损失。在一审判决中,法院裁定徐翔和徐长江需赔偿四名投资者共计110.26万元,并要求文峰股份对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同时,一审判决还规定,文峰股份在实际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徐翔和徐长江追偿。
然而,文峰股份对一审判决表示不服,并提起上诉。他们主张自己并未参与操纵市场行为,且一审判决忽略了投资者自身因素和证券市场系统性风险的影响,不当地扩大了赔偿责任范围。他们还请求二审法院在裁判时充分注意对文峰股份现有投资者利益的保护。
经过二审审理,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中关于徐翔和徐长江赔偿投资者损失的部分,并变更了关于文峰股份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部分。具体而言,二审判决删除了文峰股份在实际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徐翔和徐长江追偿的条款。
二审法院认为,文峰股份为徐翔和徐长江操纵证券交易市场行为提供了帮助,因此应连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尽管文峰股份被徐翔和徐长江控制发布相关公告,但此事与投资者主张的侵权赔偿责任无关,不属于本案审理范围。
回顾案件背景,2014年10月至12月期间,徐长江为了减持文峰股份股票,与徐翔多次合谋。他们商定由徐翔负责二级市场股价并接盘徐长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股票,同时徐长江将部分股权转让给徐翔,并控制文峰股份发布股权转让和“高送转”等信息,以共同拉升股价实现高位减持套现。
判决书显示,通过这一方式,徐翔买卖文峰股份股票获利约4.5亿元,而徐长江减持套现67.6亿元,盈利51.5亿元,违法所得达34.1亿元。尽管徐长江减持后按照双方约定应付给徐翔报酬10亿余元,但因案发而尚未支付。
面对二审判决,文峰股份表示将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与专业律师团队就该案件筹划申请再审或申诉事宜。同时,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已在2024年根据一审判决结果计提了预计负债。
而投资者方的代理律师团队则表示,投资者在二审中胜诉,感谢投资者的信任和支持,以及法官采信他们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