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国私募基金税收制度面临的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据业内人士透露,当前该制度在法律法规、征管信息及税负公平性等方面存在明显短板,这对创投行业的健康发展构成了制约。为了推动私募基金行业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助力国家经济转型升级,优化税收政策和完善监管机制已成为当务之急。
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院长田轩在两会上提出了多项建议,旨在优化私募基金税收制度,促进耐心资本的发展。他强调,应从国家战略层面深刻认识创投行业的重要性,对公募基金与私募基金实施统一的税收政策,提升行业整体的吸引力。
具体而言,田轩建议设立私募基金税收优惠专项基金,对投资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研发等领域的私募基金给予税收返还或奖励,以此增强税收优惠的针对性和力度。同时,他还提出探索跨境投资税收政策,吸引国际资本参与国内私募基金投资,促进跨境耐心资本的形成,为创投行业注入更多活力。
针对税收征管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田轩建议建立税务部门与金融监管部门的常态化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两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他表示,这一机制将有助于税务部门精准实施税收征管和优惠政策,同时金融监管部门也能协助防范利用税收优惠进行的违规套利行为,确保政策的有效性和公平性。田轩还建议允许创投基金自行申报亏损项目资料,并通过税务主管部门抽查或中介机构鉴证的方式确认损失,以减轻高风险投资带来的财务压力。
在所得税征收管理方面,田轩提出了一系列优化建议。他建议对个人和居民企业参与创投基金投资,按基金整体核算,仅对超出出资额本金部分缴税,以避免因前期亏损导致的税负不合理问题。同时,他呼吁统筹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的税收政策,使两者在个人所得税方面享受同等待遇。他还建议参考国际惯例,按投资期限实行差别税率,鼓励长期投资,为创新创业战略提供有力支持。
在增值税征收管理方面,田轩也提出了具体建议。他建议借鉴国际经验,明确创投企业减持未上市公司股权后在二级市场卖出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以取消当前存在的不合理税负。同时,他呼吁纠正对管理人业绩奖励的错误认定,将其视为利润分配而非管理费收入,从而减轻管理人作为基金投资人投资收益的税收负担。
田轩的这些建议得到了业内广泛关注和认可。业内人士认为,这些建议的实施将有助于优化私募基金税收制度,提升创投行业的吸引力,促进耐心资本的发展,为经济转型升级注入更多动力。同时,这也将有助于解决税收征管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政策的有效性和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