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BEAR科技资讯
网站首页 科技资讯 财经资讯 分享好友

证监会新规出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迎来重大变革

时间:2025-03-28 19:55:59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编辑:快讯团队

中国证监会近期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进行了重要修订,发布了更新版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披办法》)。此次修订旨在响应新《公司法》及资本市场“1+N”政策体系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提高信息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随着注册制的全面推行,市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监管实践中也涌现出新挑战。《信披办法》通过优化相关规则,增强了规则的科学性和系统性,对于规范信息披露、提升资本市场透明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定期报告层面的规则衔接,证监会同步更新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统称“定期报告格式准则”)。

在强化重点信息披露方面,《信披办法》吸取了近年来的监管实践经验。例如,在风险揭示上,要求上市公司充分披露可能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活动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对于上市时及上市后均未盈利的公司,需详细披露未盈利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同时,《信披办法》明确了行业经营信息的披露要求,上市公司需结合行业特点,充分披露业务相关的行业信息和经营性信息,为投资者提供决策依据。定期报告格式准则也进行了相应细化,如“营收扣除”的披露要求,要求公司分项目提供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并提供上年同期对比数据。

在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定期报告格式准则新增了对重要新增非主营业务的披露要求,提高了披露标准,并要求说明战略考虑、经营数据及可持续性。对于客户与供应商的信息披露也进行了强化,ST、*ST公司及贸易业务占比较高的公司需披露前五大客户和供应商的名称及交易额。

值得注意的是,《信披办法》还删除了有关上市公司监事的规定,以符合新《公司法》的要求。同时,明确了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编制的监督方式,并将监事会的职责履行主体调整为审计委员会。根据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将处罚金额上限调整至10万元。

在信息披露的灵活性方面,《信披办法》确立了暂缓、豁免披露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条件和程序。此举旨在规范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

《信披办法》还加强了对重点事项的监管要求,禁止上市公司将信息披露工作“外包”,仅允许持牌或备案机构提供相关政策咨询服务。这一规定旨在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降低信息泄露风险。同时,对重大事项披露时点进行了优化,将披露时点调整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知悉或应当知悉时。

总体而言,此次修订的《信披办法》及定期报告格式准则,通过优化信息披露要求、强化重点信息披露、调整监事规定及增强灵活性等措施,为提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保障投资者权益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更多热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