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发银行一笔规模高达350亿元的二级资本债项目因承销费用异常低廉而引发了市场的广泛关注。据悉,该项目的承销总费用竟然不足6.4万元,主承销商报价甚至低至千元水平,这一“超低价”中标事件迅速成为市场热议的焦点。
事件起源于广发银行发布的“2025—2026年度二级资本债券发行服务机构(主承销商)选聘采购项目”中标公告。公告显示,中信证券、中信建投、中国银河、广发证券、国泰海通与兴业银行六家机构成功中选。然而,令人惊讶的是,中标公告中披露的承销服务费总额仅为63448元(含6%增值税),平均每家机构费用不足1万元,这一价格远低于市场常规水平,引起了市场的广泛质疑。
面对市场的质疑声,广发银行对公告内容进行了修改,将报价明细替换为“承销服务总额”,但调整后显示的总费用依然没有改变,仍为63448元。据知情人士透露,此次中标报价中出现了极端低价,如700元、1050元等,个别报价对应的承销费率低至0.000002%,这一消息进一步加剧了市场的震惊。
针对这一事件,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迅速作出反应。7月21日,交易商协会发布公告称,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发行人广发银行涉嫌存在引导报价行为,协会正进一步查实,并将对存在问题的发行人依法惩处。此前,交易商协会已对涉及的六家主承销商启动了自律调查。
此次事件不仅暴露出广发银行在招标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也反映了当前债券承销市场中存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业内人士指出,一是发行人主导地位过强,导致议价权失衡,承销机构为争抢业务资源被迫接受低价;二是执业能力评估机制缺失,承销服务被“价格标签化”,忽视了承销机构的专业能力与历史业绩;三是监管处罚机制不够刚性,低价竞争行为虽已多次被点名,但对发行人责任追溯不足,处罚尺度偏轻。
为了遏制恶性竞争,推动行业回归良性发展轨道,多位投行从业者提出了建议。他们认为,应压实发行人责任,对引导价格行为的发行人依法追责,并建立“发行人负面清单”,在评级、审计、资本补充等方面实施约束。同时,还应鼓励投行机构加强内控、完善报价模型、提升投研能力,将承销从“成本中心”转向“价值中心”,推动投行业务健康发展。
业内人士还呼吁加快构建承销业务合理定价机制,推动市场从“拼价格”向“拼服务”转型。他们认为,债券承销业务本质是为实体融资提供定价、分销与风险控制等专业服务,应体现“技术含量”和“价值创造”。如果承销服务变成“通道业务”,不仅损害市场生态,也不利于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
值得注意的是,类似的“零利润”“低价揽活”现象在债券承销市场中并非首次出现。早在2023年前后,这一问题就曾多次被监管点名,并在2024年一度得到遏制。然而,本次广发银行事件再次表明,“价格战”现象在债券承销市场中依然顽固存在,为恶性竞争敲响了警钟。
此次事件不仅引发了市场对债券承销市场的深入思考,也为行业未来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只有加强监管、完善机制、提升服务,才能推动债券承销市场走向更加健康、可持续的发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