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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女老板300万“买爱”反悔起诉,法律:不法给付岂能索回?

时间:2025-09-12 16:00:31来源:ITBEAR编辑:快讯

一场因300万元“情感交易”引发的法律纠纷,近日在重庆落下终审帷幕。女企业家朱某某为与已婚男下属何某组建家庭,出资300万元作为“离婚补偿及抚养费”要求何某妻子陈某退出婚姻。然而当朱某某与何某同居一年分手后,其索要款项的诉求被两级法院以截然不同的理由驳回,这场“人财两空”的闹剧最终以法律对不诚信行为的制裁收场。

据判决书披露,2018年朱某某在经营企业期间与已婚下属何某发展出特殊关系。为达到结婚目的,其主动找到陈某协商,承诺支付300万元作为离婚补偿及子女抚养费。陈某接受条件后与何某办理离婚手续,朱某某随即与何某开始同居生活。但这段基于金钱交易的关系仅维持一年便因性格不合破裂,朱某某转而以“赠与无效”为由起诉陈某、何某要求返还全部款项。

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戏剧性转折。一审法院认定朱某某支付款项的目的在于破坏他人婚姻,违背公序良俗,判决陈某返还300万元。但二审时陈某提交的关键录音证据显示,朱某某在谈判中明确表示“这钱是代何某付的离婚补偿”,并强调款项性质属于何某对妻子的法定责任。法院据此认定300万元系代付行为,朱某某作为实际付款人无权索回。

二审判决书特别指出,朱某某的行为存在双重不诚信:首先以破坏婚姻为目的进行给付,事后又违背承诺要求返还,这种“既违法又违约”的行为不应得到法律支持。法院援引“不法原因给付不得请求返还”的法理原则,强调若支持返还诉求,将变相鼓励“花钱破坏婚姻后再反悔”的恶劣风气,严重冲击社会道德秩序。

证据链的完整性成为案件定性的关键。陈某提供的录音记录、转账备注“离婚补偿款”字样、以及离婚协议中关于抚养费的明确约定,形成完整的证据闭环。相较之下,朱某某主张的“赠与关系”因缺乏书面协议等直接证据,被法院认定为证据不足。

这场闹剧最终造成三败俱伤的局面。朱某某不仅损失300万元,其企业也陷入经营困境,社交账号注销后淡出公众视野;何某离职后远走他乡,背负道德污点难以立足;陈某虽获得补偿款并用于购置学区房抚养女儿,但婚姻破裂带来的创伤难以弥补。法律最终用严正的判决划清道德底线:任何试图用金钱扭曲婚姻关系的行为,都将付出沉重代价。

司法界人士指出,该案具有典型警示意义。当契约精神遭遇道德底线时,法律优先保护后者。二审法院通过否定“赠与”性质,实质上是对“金钱买爱”行为的否定性评价。正如判决书所言:“司法不能成为不法行为的保护伞,任何试图通过交易获取婚姻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与道德的双重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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