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乐华娱乐因艺人合约问题陷入舆论漩涡,旗下艺人吴宣仪的解约风波引发广泛关注。据多方消息披露,吴宣仪与乐华的十年合约原定于今年2月到期,但当她明确表示不再续约后,却遭到公司单方面拒绝。这一争议的核心在于合同中一项争议条款——即便合约期满,只要任一方不同意解约,合约将自动延续。
吴宣仪母亲曾多次前往乐华总部交涉,要求查阅女儿的演艺合同,却屡次被以“合同保密”为由拒绝,甚至在某次谈判中被工作人员请出公司。这一情况并非个例,有爆料称乐华旗下所有艺人均未见过完整的合同文本,报酬分配完全由公司单方面决定,包括王一博在内的多位知名艺人也面临类似困境。这种“霸王条款”引发公众对娱乐行业合约透明度的质疑。
4月30日,一段吴宣仪母亲与乐华工作人员谈判的视频在网络流传。画面中,吴母在律师陪同下再次提出查看合同的要求,却得到“合同涉及商业机密”的回应。她当场质问:“十年了,连自己女儿签了什么合同都不知道?”视频中,工作人员仅以“尊重您”作为回应,却未对核心诉求作出实质性解答。这一片段迅速点燃网友情绪,相关话题登上热搜榜。
法律界人士指出,若合同中确实存在“自动续约”条款,其合法性需结合具体表述判断。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格式条款若未尽到提示义务或显失公平,可能被认定为无效。目前吴宣仪方面尚未启动法律程序,但乐华娱乐已通过媒体回应称“将交由律师依法处理”。这场风波不仅暴露了娱乐行业合约管理的漏洞,也引发对艺人权益保护的深度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