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转暖,不少驾驶人在驾车时会选择打开天窗通风散热。然而,令人揪心的是,竟有人把天窗当成了“观景台”,甚至做出让儿童将身体伸出天窗嬉闹的危险举动。
5月19日下午5时30分左右,遵义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城区四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在遵南大道南白往遵义方向,一辆行驶中的汽车内,有小孩将头伸出天窗外。一会儿探头张望,一会儿晃动身体,还张开双手吹风,全然不顾危险。车辆在行驶过程中,路面状况瞬息万变,这样的行为无疑是将孩子置于极度危险的境地。
接到举报后,民警迅速行动,通过技术手段锁定车辆信息,并很快找到了当事人张某常。民警现场对张某常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详细讲解了天窗“晒娃”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张某常听完后,幡然醒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可能给孩子带来无法挽回的伤害,他承诺今后一定会加强对孩子的看管,杜绝此类危险行为再次发生。
最终,民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张某常“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人民币50元的处罚。
事实上,车辆天窗并非“观景台”,其闭合时的夹持力十分惊人。曾有实验显示,即便是未开封的罐装啤酒,也能被天窗瞬间挤爆。若天窗夹到的是孩子的脖子,后果将不堪设想。
孩子将身体伸出天窗,存在诸多风险。其一,车辆急刹车或被后车追尾时,在没有安全带保护且身体已离开座位的情况下,孩子难以站稳,很可能被甩出车外。其二,天窗闭合时夹持力巨大,孩子稚嫩的颈部无法承受,严重时会导致颈椎受伤甚至瘫痪,若被夹时驾驶人操作失误或未能及时施救,还可能造成窒息。其三,驾驶人在行驶中可能忽视上空的电线、树枝、限高杆等,车速较快时,孩子一旦被碰到,后果难以想象。路面扬起的砂石、前车遗落物等,也容易砸伤孩子,引发危险。
孩子天性好奇,缺乏安全意识,但家长作为监护人,绝不能心存侥幸。汽车天窗的设计初衷是采光通风,绝不是孩子的“游乐场”。家长一定要时刻保持警惕,别让一时的疏忽和侥幸,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