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BEAR科技资讯
网站首页 科技资讯 财经资讯 分享好友

安徽女民警知法犯法私盖公章诈骗356万,官方致歉并承诺追损引关注

时间:2026-06-10 15:53:19来源:ITBEAR编辑:快讯

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近日曝出一桩令人震惊的诈骗案:一名在职女民警利用职务便利,伪造单位公章并签订虚假供货合同,在三年间骗取15名商户共计356万元高档烟酒及礼品。涉案人员为定远县公安局刑侦大队37岁的闫某艳,其犯罪行为持续至2024年才被揭露,引发社会对公职人员监管漏洞的广泛讨论。

据调查,闫某艳自2021年起,通过私自制作并加盖“定远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公章的供货合同,以“单位采购”名义向当地烟酒店及个体户赊购商品。受害者黄某某展示的合同显示,其与闫某艳签订的供货协议总金额达444万元,目前仍有199万元货款未追回。多名商户表示,因闫某艳身着警服且持有公章文件,完全未对其身份产生怀疑,部分人甚至倾尽家当垫资供货。

案件曝光后,定远县公安局迅速回应称,涉案合同及公章均为闫某艳个人伪造,其赊购行为属个人诈骗,单位不承担法律责任。然而,这一说法未能平息争议。受害者指出,闫某艳作为刑侦大队公职人员,长期利用职务身份实施犯罪,单位在公章管理及日常监督中存在明显失职。更令人唏嘘的是,受害者中甚至包括闫某艳的同事——一名辅警因“单位招待用酒”名义为其垫付2.4万元,最终血本无归。

2025年,闫某艳因诈骗罪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但刑事追责未能解决商户的经济损失。截至2026年6月,15名受害者仍未追回任何款项,面临“罪犯无钱、单位无责”的困境。6月8日,黄某某联合多名受害者向媒体公开举报,引发舆论关注。定远县调查组于6月10日发布通报,承认对群众损失“深感痛心”,并承诺三项措施:全力追缴闫某艳个人资产、为受害者提供免费法律援助、支持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同时,当地将复盘公章管理及监督流程,对失职人员依规处理。

这起案件在社交平台引发热议。部分网友质疑:“警察知法犯法,谁还敢相信公权力?”另有网友呼吁:“必须严查单位监管责任,不能让商户独自承担损失。”目前,案件追款工作仍在进行,但受害者对资金追回前景普遍悲观。

更多热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