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衡阳南岳大庙发生一起游客遭遇“香品刺客”事件,引发广泛关注。一名游客在景区内某香行选购香品时,明确表示只需购买一套标价68元的香品,商家却未告知总价,直接配齐14套并要求支付952元。游客当场提出异议,最终通过红网投诉平台维权,南岳区市场监管局介入后,商家退还468元差价,并因涉嫌价格欺诈被立案调查。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商家有义务真实、全面地告知商品价格及数量信息。本案中,商家通过隐瞒总价、强制叠加商品数量的方式,剥夺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法院在类似案件中曾明确指出,因标价模糊导致消费者误解的,责任应由商家承担。商家以“心诚则灵”“祈福效果”等话术进行道德绑架,迫使消费者接受高价商品,涉嫌违反《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关于“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规定。
针对商家行为是否构成欺诈,法律专家指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若商家存在故意隐瞒、虚假宣传等欺诈行为,消费者除可要求退还差价外,还可主张“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以本案为例,游客实际支付952元与预期68元的差额为884元,若认定欺诈成立,商家需额外赔偿2652元,总计需支付3536元。目前市场监管部门仅责令退还差价,是否进一步追责需看后续调查结果。
值得注意的是,南岳景区并非首次出现此类投诉。今年2月,另一家香行“丹舟香行”曾以类似手法收取游客1072元,经投诉后仅退还500元。短短半年内两起同类事件,暴露出监管处罚力度不足的问题。根据《价格法》第四十二条,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最高可处5000元罚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则规定,情节严重的可处违法所得一至十倍罚款,甚至吊销营业执照。然而,此前处罚仅以退款了事,未对商家形成有效震慑,导致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面对景区消费陷阱,消费者该如何维权?法律人士建议:首先,在交易未完成前保持主动权,若商家强行推销多余商品,可直接拒绝并拨打110报警;其次,保留付款记录、商家报价证据(如录音、聊天记录)及消费小票,通过12315平台投诉可大幅提高处理效率;最后,若商家拒不退款,可向法院提起小额诉讼,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主张“退一赔三”,诉讼成本低且胜诉概率高。
此次事件再次提醒,旅游消费不应成为“碰运气”的游戏。当合法权益受损时,消费者需敢于运用法律武器,而监管部门也应通过“动真格”的处罚,让违法商家付出应有代价,才能真正净化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