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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8年3个女儿非亲生”离婚案新进展:奶奶态度反转,男方索赔31.5万

时间:2026-08-19 06:25:47来源:ITBEAR编辑:快讯

陕西汉中一起备受关注的离婚案件近日有了新进展。男方韦先生(化名)与妻子结婚八年,育有三个女儿,然而经鉴定,这三个孩子均非韦先生亲生。8月17日,该案一审开庭,法庭在审理后宣布休庭,将择日宣判结果。

据了解,三个孩子一直由韦先生的母亲抚养长大。大女儿四岁前主要由奶奶照顾,双胞胎女儿出生后也一直由奶奶照料。此前,奶奶曾表示希望至少能留下一个孩子继续抚养,以缓解内心的痛苦。然而,在庭审结束后,奶奶的态度发生了转变,她表示三个孩子一个都不留,希望尽快将她们送走。奶奶称,自己亲手带大了这三个孩子,得知她们与自家没有血缘关系后,内心充满了恨意。

“我亲自带了双胞胎孙女一年多,跟她们已经有了很深的感情。”奶奶在接受采访时说,“我曾真心实意地跟女方商量,希望她能留一个孩子给我,这样我心里也能好受点。可她直接回复说,三个孩子她都要全部带走,一个都不给我留。这话真的让我好痛心。”

庭审过程中,韦先生询问孩子生父是谁,女方却冷漠回应“我怎么知道”,并认为男方帮忙养育孩子八年是理所应当。韦先生表示,女方的态度非常恶劣,甚至在谈到精神损害赔偿时,女方称“看你母亲可怜,给一万”。

韦先生及其代理律师付建透露,双方在解除婚姻关系和孩子抚养权方面已达成共识,但在抚养费返还和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金额上存在分歧。韦先生称,女方只愿意为每个孩子补偿一万元,三个孩子的抚养权归女方所有,同时还指责他未尽到抚养孩子的义务。对此,韦先生感到非常气愤,他在庭审现场如坐针毡。

韦先生坚持此前的诉求,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并赔偿抚养费11.5万元以及精神损失费20万元,合计31.5万元。他认为,自己在这段婚姻中付出了巨大的心血和金钱,女方应该为她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针对此案,江苏苏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波分析认为,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概率较大。对于返还多年抚养教育费用的问题,原则上法院会予以支持,但具体金额需要原告举证,并由法院进行审核。同时,精神损害赔偿也存在获判的可能,数额将结合过错程度以及三个孩子均非亲生的事实进行综合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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