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私募基金领域近期曝出多起违规操作,深圳证监局在其最新发布的《深圳私募基金监管情况通报》中,详细揭示了部分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不当行为。这些行为不仅偏离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主业,还直接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甚至触犯了法律。
据深圳证监局通报,一些私募基金管理人涉足与私募基金管理无关的业务,如销售伪金交所产品、提供违规咨询服务,甚至涉足算命、修订家谱等离奇“副业”。例如,有私募机构因业务不足,与某房地产企业合作,推介其在伪金交所发行的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计划,并从中收取高额咨询费。还有私募机构管理的新三板股票因摘牌无法退出,便通过一系列操作,将持有的股份转让给自然人投资者,以此解决基金退出问题。
更令人震惊的是,部分私募机构还利用在管的私募基金进行利益输送。一些私募机构运作基金为特定债券提供流动性支持,或与高管自有资金进行不正当交易。有私募机构甚至通过“高买低卖”的方式,将在管基金的债券以低价卖给由高管自有资金成立的另一只基金,短期内又以高价买回,严重损害了投资者利益。
除了上述违规行为,深圳证监局还指出,少数私募机构更是将黑手伸向管理人资质本身,利用资质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有的私募机构设立大量未备案有限合伙企业公开募集资金,涉嫌非法集资;有的出借、出卖管理人资质,为不法分子提供便利,最终被用于参与非法集资犯罪活动;还有的私募机构实控人控制本公司私募基金账户实施市场操纵,或利用私募基金开展场外配资等非法活动。
深圳证监局强调,这些违规乱象的核心原因在于相关人员合规意识淡漠,将私募基金管理人视同为一般企业,为追求经济利益而偏离或放弃主业,个别机构甚至沦为犯罪工具。因此,深圳证监局要求各私募基金管理人必须聚焦主责主业,谨慎勤勉履行职责,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私募基金管理相冲突或无关的业务,更不得利用私募基金开展利益输送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为确保私募基金行业的健康发展,深圳证监局提出了四点监管要求:一是各私募机构应持续优化专业投资能力,提升公司财务可持续性和规范化水平,有效防范风险;二是加强合规内控,提升合规风控水平,杜绝利益输送等损害投资者权益的情形;三是严防违法犯罪,各私募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突破守法诚信底线,利用管理人资质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四是保证持续经营能力,加强资金、人员、系统等方面的投入,保证符合持续经营条件。
深圳证监局表示,将持续加强对辖区私募基金管理人合规运作的监管检查力度,严肃问责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督导各私募机构聚焦投资主业,完善合规风控机制,不断提升专业化和规范化运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