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BEAR科技资讯
网站首页 科技资讯 财经资讯 分享好友

2023券商诚信榜揭晓?异议期限时开启!

时间:2024-08-16 09:32:30来源:ITBEAR编辑:快讯团队

【ITBEAR】8月16日消息,近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了2023年度证券公司诚信评估的初步复评工作,并将复评结果通知了各证券公司。据悉,各券商如对复评结果持有异议,需在8月28日17:00前,通过协会的数据报送系统提交正式的异议申请,并附上必要的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的证券公司,将被视为默认接受复评结果,中证协将依据《证券公司诚信评估办法(试评估稿)》的相关规定进行后续处理。

在此次诚信评估中,中证协对部分评估指标进行了具体说明。特别是对于“诚信内部管理”和“诚信建设正向激励”部分,若存在母子公司未同时满足要求的情况,将实施减半扣分或加分的措施。若相关材料中未明确提及专门的诚信内容,则视为不符合要求,仅包含合规相关内容的材料可减半扣分或加分。值得注意的是,“诚信建设正向激励”中的优秀课题和优秀实践案例,不属于对公司作出的表彰、奖励、评比决定,因此不符合加分要求。

据ITBEAR了解,中证协鼓励各证券公司秉持高度的行业责任感,若发现其他公司在试评估过程中存在违反《评估办法》的行为,如提交虚假评估材料或有违公平公正原则的做法,可通过官方渠道进行举报,以维护评估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此次诚信评估工作是中证协为深化证券公司诚信建设、优化行业声誉机制、构建健康信用体系而做出的积极尝试。

此前,中证协已组织起草了《证券公司诚信评估办法(试评估稿)》,并在行业内启动了试评估工作。《评估办法》明确了评估指标包括诚信内部管理、诚信基本义务履行、特定失信约束惩戒、诚信建设正向激励四个部分,并根据得分的不同区间,将评估结果划分为AAAAA、AAAA、AAA、AA、A五个等级。

具体而言,诚信内部管理指的是证券公司落实《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和《证券行业诚信准则》中诚信管理责任要求的情况,涵盖了制度建设、人员和客户诚信管理、诚信文化建设、诚信内部监督等方面。诚信基本义务履行则是指证券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工作人员履行《诚信准则》中诚信基本义务的情况,包括守法合规、履约践诺、配合监管及自律管理的情况。

特定失信约束惩戒是指证券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有权机关依据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司法解释等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情况。而诚信建设正向激励则是指证券公司对资本市场诚信建设的正面影响,包括参与专题研究、培训交流、信息共享、表彰奖励、守信激励、社会责任履行、诚信和执业声誉管理等情况。

根据《评估办法》,诚信评估每年进行一次,采用券商自评和中证协复评相结合的方式。中证协计划将诚信评估结果纳入券商执业声誉画像的组成指标,同时将AAAAA级公司的评估结果作为其他正面执业声誉信息,记入执业声誉信息库和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基于诚信评估结果,中证协将采取一系列激励措施,包括将评估结果供监管部门在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时参考,AAAAA级公司可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签署诚信监管备忘录的单位共享信息。在入会、登记、备案、注册、业务创新安排等工作中,为AAAAA级公司提供优先办理、简化程序或材料等服务。在选任专家或专业委员会委员时,优先考虑AAAAA级公司的工作人员,以及中证协认为有必要采取的其他措施。

更多热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