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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证监会严惩违规!两家国际大行遭罚近三千万,罚款应补偿投资者?

时间:2025-09-03 00:39:06来源:每日经济新闻编辑:快讯团队

近期,香港证券市场的监管风暴持续升级,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证监会)在短短一周内,连续对两家国际知名银行采取了严厉的处罚措施。

首先,在8月26日,香港证监会携手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共同对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汇丰银行)进行了谴责,并开出了420万港元的罚单。处罚的原因是,汇丰银行在2013年至2021年期间发布的研究报告中,存在对与多家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关系的披露缺失。据估计,涉及的违规研究报告数量超过4200份,违规行为持续时间长达八年。

紧接着,在8月28日,香港证监会再次出手,对德意志银行(Deutsche Bank Aktiengesellschaft, DB)发出了谴责,并处以2380万港元的罚款。德意志银行的违规行为更为复杂多样,包括多收客户费用、错误分配产品风险评级以及研究报告披露不实等多项问题。这些问题涉及前中后台多个业务环节,违规时间跨度最长达到11年。

针对汇丰银行的违规行为,香港证监会指出,汇丰银行未能以适当的技能和小心审慎的态度行事,且没有设立有效的系统及监控措施来确保遵循披露规定及其研究报告中披露内容的准确性。尽管汇丰银行在数年前已发现相关问题,并主动向监管机构汇报,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但违规事实已然存在,且影响广泛。

而德意志银行的问题则更为严重。据香港证监会调查,德意志银行因流程漏洞和执行失误,在不同时段多收了客户约3900万港元的费用。该行还错误地对40只交易所买卖基金(ETF)分配了较低的风险评级,影响了93名客户和265宗交易。在研究报告披露方面,德意志银行同样存在缺失,未披露其与多家香港上市公司的投行业务关系。

对于这一系列违规行为,香港中文大学全球经济及金融研究所常务所长庄太量在接受采访时指出,研究报告中若涉及股票或基金推荐,必须充分披露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这是持牌机构的基本合规要求。他强调,撰写报告时若推荐某只股票,而机构自身或关联方与该股票存在利益关系,均可能构成利益冲突,必须予以披露。

庄太量还表示,从操作层面而言,单个研究团队或分析师可能难以全面掌握银行其他业务部门与所覆盖企业之间的全部关联,因此需要更高层级的管理机制进行统筹和核查。他认为,对于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违规行为,应依法追究个人刑事责任。同时,罚款所得应当用于补偿受影响的投资者,而非直接成为监管机构的运营资金。

在回应监管处罚时,汇丰银行表示,他们已采取措施完善系统与监控机制,以确保符合相关合规要求,避免同类事件再次发生。而德意志银行则表示,他们已经解决了相关问题并加强了内部控制,以确保此类事件不再发生。两家银行均强调,他们将一如既往地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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