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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因室友抽烟玩游戏多次申请换寝未果,学校担责三成赔偿超30万

时间:2025-11-27 22:11:30来源:ITBEAR编辑:快讯

一名刚踏入大学校园的新生,因无法适应宿舍环境,在多次申请换寝未果后选择跳河结束生命。近日,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对该事件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涉事学校在处理学生诉求过程中存在不当,需承担30%的赔偿责任,向家属支付共计302946.1元的赔偿款。

据判决书披露,去年9月,赖某进入赣州某技术学院就读。报到仅三天后,他便向辅导员罗某某提出换寝申请,称同宿舍五名室友中有四人经常抽烟,且通宵打游戏,严重影响了他的休息和健康。赖某在微信中明确表示:“我实在适应不了,再这样下去,我真要跳了,真的窒息。”然而,辅导员以“管理不便”为由拒绝了这一请求,仅通过语音通话进行安抚,未采取实质性调宿或心理干预措施。

赖某的父母在诉讼中指出,儿子对烟味极度敏感,宿舍内烟头遍地、空气污浊,加之室友熬夜打游戏产生的噪音,导致他长期处于焦虑状态。尽管赖某多次向校方求助,甚至以极端言语表达痛苦,但学校始终未有效解决问题。9月23日,赖某失联,学校报警后,其尸体于次日在赣州市经开区某河道被发现。法医鉴定排除他杀,确认死因为溺亡。

校方在庭审中辩称,赖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对自身行为负责。学校主张已对调寝请求作出回应,并在事件发生前多次安抚学生情绪,不应承担主要责任。然而,法院审理认为,赖某虽已成年,但校方在明知其面临严重心理危机的情况下,仍未及时调换宿舍或提供心理辅导,处理方式存在明显疏漏。

判决书显示,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认定学校过错与赖某自杀存在因果关系。尽管赖某需为自身行为承担主要责任,但校方未尽到合理管理义务,需承担次要责任,比例酌定为30%。最终,法院判决学校向赖某家属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302946.1元。

此案引发社会对高校学生心理健康管理的广泛讨论。法律专家指出,学校在处理学生诉求时,需建立更高效的沟通机制,尤其对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极端情况,应及时介入并采取保护措施。目前,涉事学校尚未公开回应判决结果,赖某家属也未表示是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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