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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长安领跑!全国首批L3级自动驾驶车型获准入开启新阶段

时间:2025-12-16 09:41:18来源:ITBEAR编辑:快讯

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在第401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正式附条件批准全国首批L3级有条件自动驾驶车型进入市场。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长安牌SC7000AAARBEV型纯电动轿车成为首批入选车型之一,将由重庆长安车联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使用主体,在重庆市指定路段开展上路通行试点。这一进展标志着我国L3级自动驾驶技术从研发测试阶段正式进入商品化应用的新里程,重庆智能网联汽车产业也迎来了重要突破。

此次获得准入许可的共有两款车型。长安汽车的入选车型主要针对交通拥堵场景,可在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的单车道内实现自动驾驶,最高设计时速为50公里。根据试点要求,该功能仅在重庆市内环快速路、新内环快速路(高滩岩立交至赖家桥立交)以及渝都大道(人和立交至机场立交)等特定路段启用。另一款获批车型为北汽蓝谷麦格纳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极狐牌BJ7001A61NBEV型纯电动轿车,将在北京指定高速路段开展试点,其自动驾驶最高时速可达80公里。

按照《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国家推荐标准,自动驾驶技术分为L0至L5六个等级。其中L0至L2属于驾驶辅助范畴,系统仅辅助驾驶员完成动态驾驶任务,驾驶主体仍为人类驾驶员;L3至L5则属于自动驾驶等级,系统在特定条件下可完全接管驾驶任务,责任主体从驾驶员转移至车辆系统。作为自动驾驶技术的关键分水岭,L3级(有条件自动驾驶)具有明确的技术规范和责任界定:车辆在设计运行条件(ODD)内可独立完成所有驾驶操作,驾驶员无需持续保持手脚待命状态,但必须保持注意力集中,并在系统发出接管请求时及时响应。

根据将于2025年实施的新规,在车企声明的设计运行条件范围内,若因系统故障或算法缺陷导致交通事故,车企将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若驾驶员未按要求履行接管义务,则需承担主要责任。这一规定首次明确了L3级自动驾驶事故的责任划分标准,为技术商业化应用提供了法律保障。

我国L3级自动驾驶技术的落地经历了多阶段推进。2023年1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试点面向具备量产条件的L3、L4级智能网联汽车,分申报、准入测试、上路通行三个阶段实施。同年12月,全国首批L3级高速公路道路测试牌照发放,多家车企在北京、上海、重庆、深圳等地启动测试;2024年6月,九家车企入选全国首批L3自动驾驶上路通行试点名单,为此次产品准入许可奠定了实践基础。此次长安汽车和北汽蓝谷的车型获批,标志着我国自动驾驶技术商业化进程迈出关键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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