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因亲子鉴定引发的家庭纠纷,近日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广西博白县七旬老人陆芳明夫妇在儿子陆晓东因交通事故去世后,发现孙子小海(化名)与家族并无生物学血缘关系,遂将儿媳黄某某及小海告上法庭,要求确认亲子关系不成立并索赔相关费用。然而,一、二审法院均未支持老人的诉求,案件目前进入再审程序。
据陆晓东的妹妹陆雨晴回忆,2024年5月哥哥因车祸离世后,嫂子黄某某的行为逐渐引发家人怀疑。她提出需支付抚恤金才同意带小海参加火化仪式,且未按当地习俗让孩子捧骨灰盒或守灵。这些反常举动,加上小海此前长期由爷爷奶奶照料、与父母共同生活,让家人对孩子的血缘产生疑问。陆雨晴透露,哥哥去世后,黄某某迅速带走孩子并切断其与祖父母的联系,进一步加深了疑虑。
为核实猜想,家人秘密采集了小海的头发和指甲样本送检。2024年6月,某鉴定机构出具报告称,陆芳明夫妇与小海不存在生物学祖孙关系。随后,陆家又通过交警部门调取了陆晓东抢救时留存的血液样本,另一家机构的检测结果也排除了陆晓东是小海生物学父亲的可能性。面对鉴定结果,老人多次尝试联系黄某某沟通,但始终未获回应。
2025年1月,陆芳明夫妇向博白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小海与已故儿子无亲子关系,并索赔8年抚养费19.5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及黄某某母子已领取的丧葬费12万元。庭审中,黄某某出示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和户口簿等材料,坚称小海是陆晓东的婚生子,并否认存在欺瞒行为。她表示,孩子的生活、教育和医疗费用均由自己承担,陆芳明夫妇未支付过抚养费。对于老人提出的重新鉴定请求,黄某某以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为由拒绝配合。
法院审理认为,亲子关系的确认或否认涉及家庭稳定和未成年人利益,需谨慎处理。尽管小海出生于陆晓东与黄某某婚姻存续期间,且相关证件均记载陆晓东为父亲,但老人提供的DNA鉴定存在程序瑕疵——鉴定时未成年人监护人未到场确认,身份核验等环节不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要求,因此不予采信。法院指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仅有父母可向法院提起亲子关系确认或否认之诉,陆芳明夫妇作为祖父母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
由于陆晓东已去世,黄某某作为小海的唯一法定监护人拒绝配合鉴定,案件陷入僵局。陆芳明夫妇的代理律师表示,老人仅希望查明真相,却因法律限制无法启动确认程序。目前,该案已进入再审阶段,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与家庭伦理的平衡问题展开热烈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