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信部正式发布了关于开展号码保护服务业务试点的通知,旨在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减少手机号码泄露风险。
该通知指出,号码保护服务业务是一种由快递、外卖、网约车等互联网平台企业及其他企事业单位委托的服务,通过为个人用户分配临时号码(即“中间号”或“隐私号”)来代替真实手机号码,实现话音、短消息等通信功能。这一举措将有效防范个人信息泄露,提升用户的信息安全。
工信部在通知中明确了业务参与主体及试点条件。业务将由应用平台提供方、基础平台提供方和业务使用方三者协同开展。应用平台提供方负责根据需求生成“中间号”,管理绑定关系,并处理转发信息;基础平台提供方负责完成信令路由、互联互通等工作,并实现相关功能;业务使用方则是委托应用平台提供方为其个人用户提供号码保护服务的企事业单位。
对于申请作为应用平台提供方开展试点的企业,需满足一系列条件,包括依法设立、有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有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能力、注册资本达到一定限额、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等。同时,企业还需提交相关申请材料以及证明材料,并经工信部审核批准。
通知还规定了号码保护服务业务专用码号资源的申请条件。应用平台提供方可向工信部申请专用码号资源,并在提交试点申请材料时同步提交码号资源申请材料。工信部将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受理、审查申请,并对通过申请的予以批复。
试点工作的时间安排也被详细规划。准备阶段为期3个月,基础平台提供方需完成700号段开通前的准备工作及基础平台建设;过渡阶段为3个月,期间工信部开始受理试点和码号资源申请,存量业务需完成调整迁移工作;正式试点阶段为期两年,全面验证业务实现模式、社会效果和安全保障能力。
各业务参与方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加强业务和安全管理。应用平台提供方需加强码号资源管理,直接与业务使用方签订合同,并全面梳理业务应用场景清单;基础平台提供方需做好专用号段的路由数据制作、配置及管理工作,并保障网络通信畅通;业务使用方则需保障用户知情权和选择权,加强使用场景和使用人管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也将在工信部的指导下,加强对属地应用平台提供方和业务使用方的日常监督检查,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