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司法判决研究中心及法商慈善信托联合发起,北京衡宁律师事务所和北京宸章律师事务所共同承办的“刑商汇研讨会(2025年第1期)”在北京成功举办。本次研讨会聚焦“民刑视角下民营公司股东资本责任的热点问题”,汇聚了众多学术界与实务界的精英,为民营经济的法治建设出谋划策。
在研讨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原副主任兼秘书长、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副部级专职委员杜万华发表了题为“民营经济发展与破产保护”的主题演讲。杜万华深入剖析了民营经济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重要地位,以及破产制度作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础制度的必要性。他同时提出了完善破产保护法治体系、推动《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的具体措施和建议。
杜万华强调,民营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不仅关乎市场主体的活力,更直接影响到国家经济的整体健康。他指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的“两个毫不动摇”原则,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政策基础。同时,他也指出,尽管《民营经济促进法》已经通过,但如何确保其有效实施,仍是当前面临的重要课题。
在探讨破产制度时,杜万华指出,破产制度不仅是处理市场主体退出市场的重要机制,更是保护市场主体在陷入困境时能够得到有效救治的关键制度。他强调,破产制度应被视为市场经济的基础制度之一,其完善与否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成熟程度。
杜万华还进一步阐述了我国破产法律制度的性质,强调其“人民性”特点。他指出,我国破产法律制度旨在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包括债权人、债务人和相关利害关系人。这一特点使得我国破产法律制度与奴隶制、封建制下的破产法律制度有着本质的区别。
针对如何建立完善的破产保护法治体系,杜万华提出了多项具体建议。他强调,应探索建立个人破产保护制度,以全面保护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同时,他还提出应防止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制度的异化,推动民营企业中现代企业制度的落实和完善。建立庭外重组与庭内破产审判工作的衔接机制、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以及加强破产保护法律文化建设等,也是推动破产保护法治体系完善的重要措施。
本次研讨会的成功举办,不仅为学术界和实务界提供了一个交流思想、分享经验的平台,更为推动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完善破产保护制度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与会者纷纷表示,将以此次研讨会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对民营经济和破产保护制度的研究,为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