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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骗油偷税”黑产链调查:法律如何织密监管网护公平?

时间:2026-01-07 19:38:10来源:ITBEAR编辑:快讯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4家加油站因计量作弊被罚没超2亿元的新闻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事件起因于消费者发现加油量与仪表盘显示不符——有车主反映“加了50升油,仪表盘却显示52升”,而税务部门核查发现,某月销2000万元的加油站,实际税款缴纳仅1万元。这种“骗油偷税”的黑色产业链,不仅损害消费者权益,更造成国家税收严重流失,公众对法律惩戒力度的质疑随之而来:为何违法所得数千万的加油站,罚款却仅千余元?法律的天平是否失衡?

市场监管部门披露的案件细节显示,这4家加油站通过加装广东“贝林油站管理系统”,在加油过程中实时篡改数据。每加100升油,显示屏虚标2至5升,同时通过修改税控芯片数据,将交易笔数压缩至实际值的百分之一。例如,某加油站设置“交易99笔仅报1笔税”,两年间少缴税款超500万元。更隐蔽的是,作弊系统支持“双值切换”:监管检查时一键恢复标准值,日常运营时则启动“骗油模式”。据办案人员透露,作弊软件可远程操控加油机,甚至通过手机APP设置每把加油枪的误差值,国道边的柴油加油站误差最高达5%,消费者几乎无法察觉。

这场骗局背后,是一条从软件开发商、设备制造商到加油站经营者的完整黑产链。内蒙古市场监管局技术负责人王明鑫指出,作弊软件不仅能篡改加油量,还能伪造交易记录,甚至通过技术手段规避监管部门的抽查。例如,某加油站被查时,系统显示近三个月交易笔数仅300笔,但实际交易量超过3万笔,偷税金额达数百万元。这种“技术化”作弊手段,使得传统监管方式难以发现,导致违法行为长期存在。

根据《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伪造数据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鄂尔多斯市对4家加油站没收超2亿元违法所得后,仅罚款1300元,看似“轻罚”,实则已属顶格处罚。但公众质疑的核心在于:法律条款是否滞后于犯罪手段的升级?以鄂尔多斯宏利加油站为例,其两年间通过作弊少缴税款506万元、克扣消费者油款60余万元,而罚款仅1300元。相比之下,娄底市某加油站违法所得37万元,同样被顶格罚款2000元。这种“罚没数亿与罚款千元”的对比,暴露出《计量法》对经济类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不足。

市场监管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后,常因“补缴税款后涉案金额不足”或“消费者取证困难”难以立案。例如,某加油站售油2000万元仅缴税1万元,但补缴后偷税金额未达刑事立案标准;而克扣油量涉及数万车主,逐一取证几乎不可能。这导致多数案件仅以行政处罚结案,难以形成震慑。法律专家指出,现行法律对“技术化”作弊行为的定性存在模糊地带,例如,软件开发商是否构成共犯、设备制造商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等问题,仍需进一步明确。

面对作弊手段的智能化、隐蔽化,法律实践需从三方面突破。首先,修订法规,提高违法成本。现行《计量法》制定于1985年,对电子作弊、数据篡改等新型违法行为缺乏针对性条款,需增加对技术作弊行为的惩戒力度。其次,技术赋能,破解“发现难”困境。内蒙古推出的“加油站诚信经营管理平台”提供了范本:通过实时采集加油机数据、自动预警异常交易,2025年已协助30个省份查处超千起作弊案。未来需强制推广此类系统,并建立全国联网的“加油机作弊特征数据库”,实现“一处作弊、全国预警”。最后,社会共治,畅通维权渠道。消费者可通过“视频留证+平台举报”参与监督,例如,加油时拍摄加油机启动画面、支付凭证,发现异常后上传至市场监管部门APP。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要求加油站“退一赔三”,最低赔偿500元。

从作弊软件开发者到加油站经营者,黑产链上的每个角色均面临法律风险。软件开发商涉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最高可判7年有期徒刑;加油站经营者构成诈骗罪或盗窃罪的,最高可判无期徒刑;偷税金额达10万元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将面临逃税罪追责;设备制造商销售作弊加油机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论处,情节严重者可判无期徒刑。法律之剑,必须守护每一滴油的公平。当技术让作弊更隐蔽时,法律必须更锋利——通过修订法规提高违法成本、通过技术手段实现精准监管、通过社会共治形成监督合力。唯有如此,才能让消费者不再为“消失的油”买单,让国家税收不再流失,让市场回归公平竞争的本质。若您遭遇加油机计量异常,请立即拨打12315投诉,并保留视频证据。法律不会放过任何一个作弊者,也不会辜负每一位维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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