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联合发布了关于交易型开放式基金(ETF)风险管理的最新修订指引。
7月4日,两大交易所正式对外公告,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4号》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4号》中关于ETF风险管理的部分进行了全面修订并重新发布。此举旨在深入执行中国证监会提出的《促进资本市场指数化投资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进一步加强ETF市场的风险管理,切实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此次修订的核心内容聚焦于ETF运作风险防控的强化。交易所要求基金管理人必须严格管理ETF申购赎回清单,审慎设定关键参数,并不断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同时优化应急演练流程,以确保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中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各种风险。
针对会员客户的ETF交易行为,交易所也提出了明确的风险管理要求。会员单位需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流程,实施客户分类管理策略,并加强对ETF交易风险的监控与管理,以防止不当交易行为的发生,维护市场秩序。
这一系列修订措施的出台,不仅体现了交易所对ETF市场风险管理的高度重视,也彰显了其在推动资本市场指数化投资高质量发展方面的坚定决心。通过不断优化ETF制度机制,交易所将为ETF市场的稳健运行和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