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及大连商品交易所联合发布了针对程序化交易的管理办法,并将于2025年10月9日正式生效。此举旨在深入贯彻中国证监会《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进一步强化程序化交易的监管力度,确保期货市场的秩序与公平性。
伴随管理办法的出台,五家交易所同步公布了《关于程序化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详细阐明了程序化交易的报告要求及过渡期的具体安排,以加强对程序化交易行为的监管和规范。
管理办法围绕强化监管、防控风险、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目标,明确了“趋利避害、确保公平、严格监管、规范发展”的监管导向。内容涵盖了程序化交易的报告管理、系统接入、主机托管、席位管理、交易监测、风险管理及监督管理等多个方面,确保《管理规定》得以有效实施。
在通知中,程序化交易的报告要求被细分为三大方面。首先,明确了需履行报告义务的交易者范围,包括在单个交易日内频繁报撤单、使用自动化交易软件等特定条件下的交易者。其次,规定了报告的具体内容,如账户基本信息、交易及软件详情等。最后,指明了报告的途径,要求程序化交易客户需遵循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报告,期货公司会员及境外相关机构则需通过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的程序化交易报告系统提交信息。
为确保平稳过渡,管理办法实施后将设定六个月的过渡期。在此期间,程序化交易者需完成委托协议的签订及报告等准备工作。对于在2025年10月9日前已参与程序化交易的相关机构和个人,通知提出了具体安排:期货公司会员需在2026年4月8日前与客户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交易者需按规定路径真实、准确、完整地报告信息,自2026年4月9日起,未按规定报告的交易者将不得进行程序化交易;对于高频交易者及频繁出现异常的客户,交易所可要求其技术系统接受测试。
在监管要求方面,对于违反规定的程序化交易者及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相关机构,交易所将采取包括责令改正、提示通知、约见谈话、限制开仓等措施,情节严重者还将依据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罚。
这一系列举措标志着中国期货市场对程序化交易的监管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旨在通过严格的管理措施,维护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保障所有参与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