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关于“零首付”和“首付贷”购房的现象再次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这类购房方式,通常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中介机构预先垫付购房首付,购房者需在短期内分期偿还这笔资金,并支付附加的利息与手续费。
针对这一现象,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于2月6日发出严正警告,要求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必须依法依规开展业务。对于违规开展“零首付”和“首付贷”的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机构,将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移交有关部门,并将其违规行为计入信用档案,公开曝光。
事实上,这并非郑州市首次对此类购房现象发出警示。早在2024年8月,该局已在官网上发布了关于“0首付”购房的风险警示。与此同时,从2024年至今,多地金融监管部门也已对消费者发出明确提示,指出“零首付”购房并未真正解决购房者资金短缺的问题,反而可能增加购房成本和还款压力。
所谓“零首付”购房,看似为购房者提供了上车机会,实则暗藏玄机。购房者不仅需要承担远高于正常购房的费用,还面临着短期内的高额还款压力,一旦资金链断裂,可能面临信用受损、债务追讨等一系列问题。而另一种形式“高评高贷”,则涉嫌骗取银行贷款,一旦被查处,购房者将面临严重的财务损失和法律后果。
还有一种“偷梁换柱”的方式,即挪用其他种类的贷款来支付首付。中介机构往往通过伪造虚假交易背景、账户流水等手段,帮助购房者申请经营贷等,用于支付首付和中介费用。这种行为不仅存在违规操作的风险,还可能导致购房者陷入倒贷接续的困境。
尽管近年来个人住房信贷政策持续优化,购房门槛有所降低,但“零首付”和“首付贷”等违规购房方式仍然屡禁不止。业内人士指出,这主要是由于部分刚需购房者购房能力不足,而开发商和中介机构则面临资金压力,银行也需要在个人住房贷款数据下滑的背景下完成放贷任务。
然而,这种违规购房方式不仅增加了购房者的风险,还可能对市场造成不良影响。一方面,首付能力不足的购房者往往月供能力也不强,一旦采用“零首付”购房,月供压力将更大,存在后续断供的可能性;另一方面,部分开发商可能借“零首付”销售质量不佳的房屋,损害消费者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零首付”购房现象仍然存在,但选择这种方式的购房者并不多。当前,购房者的购房思维已经由过去的投资为主转变为自住为主,因此量入为出、理性购房才是明智之举。